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684B/202211-00030 | 組配分類 | 公開制度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林業(yè)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2-11-01 14:37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公開,舉報,政務,投訴,工作,政府,規(guī)定,進行,共和國,中華,舉報人,答復,條例,監(jiān)督,組織,制度,調查,和政,處理,其他,公開制度 |
信息來源 | 市林業(yè)局 | 主題導航 |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
信息名稱 | 宣城市林業(yè)局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 | 內容概述 |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規(guī)范舉報調查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開條例》及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第三條舉報內容:我局在開展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是否存在下列問題:(一)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二)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三)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務公開指南和政務公開目錄的;(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 |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規(guī)范舉報調查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開條例》及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三條 舉報內容:我局在開展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是否存在下列問題:
(一)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二)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
(三)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務公開指南和政務公開目錄的;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
第四條 舉報投訴可采用來信、來訪、電話、電函、電子信箱或口頭等形式進行舉報投訴。局設立政務公開監(jiān)督舉報郵箱:xcwy20041001@163.com,監(jiān)督舉報電話:3022719。
第五條 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是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監(jiān)督舉報投訴的受理、登記、調查、督辦、答復及歸檔工作。接待舉報投訴人員要熱情誠懇,并認真地做好投訴舉報的收件記錄和辦理工作。
第六條 投訴舉報件的調查處理。對問題不嚴重、不復雜的投訴舉報,應及時進行協(xié)調處理,盡可能當場答復;對問題較嚴重、較復雜的事項,應認真組織進行調查核實,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做出答復。
第七條 凡被投訴舉報違反政務公開制度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開條例》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八條 確保舉報人的安全,對舉報人應予保密。對泄密者,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