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684B/202211-00038 | 組配分類 | 公開制度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林業(yè)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2-11-01 14:44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權利人,應當,申請人,方式,科室,提供,告知,屬于,單位,答復,期限,主動,或者,規(guī)定,義務人,決定書,公開制度 |
信息來源 | 市林業(yè)局 | 主題導航 |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
信息名稱 | 宣城市林業(yè)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 內容概述 | 第一條除主動公開之外的可公開政府信息,其他都屬于依申請公開信息。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活動。第三條本單位不得公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機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第四條向本單位提出政務信息公開的方式有電話、傳真、網(wǎng)站依申請公開流程以及口頭申請。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要求時,應準確提供姓名、聯(lián)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所需要獲取的政府信息內容。第五條本單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協(xié)調配合,并確定1名負責人和各科室業(yè)務人員進行及時對接,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并將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向社會公開,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政 |
第一條 除主動公開之外的可公開政府信息,其他都屬于依申請公開信息。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活動。
第三條 本單位不得公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機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第四條 向本單位提出政務信息公開的方式有電話、傳真、網(wǎng)站依申請公開流程以及口頭申請。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要求時,應準確提供姓名、聯(lián)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所需要獲取的政府信息內容。
第五條 本單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協(xié)調配合,并確定1名負責人和各科室業(yè)務人員進行及時對接,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并將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向社會公開,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第六條 本單位針對依申請公開人員回應方式
(1)如遇申請人采用電話等即時通訊等方式來咨詢政府信息,應當電話當面反饋;如遇信息較為復雜,涉及科室較多,辦公室應協(xié)調各科室給予答復,并于5日內完成答復。
(2)申請人通過局網(wǎng)站依申請公開流程進行申請的。
①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應當制作公開決定書,向公開權利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決定書,告知公開權利人;
③屬于已主動公開的,應當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④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但尚未主動公開的,應當及時向公開權利人提供其所需要政府信息;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書面告知公開權利人;
⑥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公開權利人更改完善、補充申請。
⑦公開義務人應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在向公開權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⑧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復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公開義務人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