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676G/202410-00018 | 組配分類 | 招標采購 |
發(fā)布機構 | 宣城市審計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4-10-29 15:22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招標采購 |
信息來源 | 宣城市審計局 | 主題導航 | 財政、金融、審計 / 其他 |
信息名稱 | 關于邀請社會中介機構參加協審工作的公告 | 內容概述 | 各有關單位:為充分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誠邀社會中介機構參加我局組織開展的國家審計項目協審工作,歡迎符合以下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報名參加。 |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誠邀社會中介機構參加我局組織開展的國家審計項目協審工作,歡迎符合以下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報名參加。
一、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備與工程審計業(yè)務相關的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三、社會信譽好,近3年未因業(yè)務質量問題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理處罰;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請各單位結合自身業(yè)務范圍,上報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一級注冊造價師(原注冊造價師)不少于2人,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不少于2人。各單位所上報人員應當從事工程審計及相關工作滿3年,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關部門處理處罰,未受到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
社會協審人員參加審計項目由綜合法規(guī)科會同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并結合業(yè)務人員結構需求,統(tǒng)一進行調配和使用,無特殊情況,社會協審機構不得擅自調換協審人員。請有意報名參加的單位,于2024年11月28日前填報相關電子表格并發(fā)送至郵箱。
郵箱地址:xcxsry@126.com
聯系人及電話:趙騫 0563-3033393 曾增0563-3033391
附件1:社會協審機構報名表
附件2:擬派社會協審人員名單
附件3:業(yè)績表
宣城市審計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