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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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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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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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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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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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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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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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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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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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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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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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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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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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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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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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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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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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宣城市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預算為25.4萬元,支出決算為18.59萬元,完成預算的73.1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市三十條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財務管理,精簡支出。為全面反映“三公”經費支出,本次公布的“三 公”經費決算為部門匯總數,包含單位本級和所屬單位。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宣城市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8.38萬元,占45.0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0.21萬元,占54.9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 增加0萬元,增長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2021年宣城市政法委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累計出國(境)0人次。該項經費根據省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按照規(guī)定標準安排。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宣城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5〕499號)、《宣城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9〕258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公務接待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支出8.38萬元, 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3.62萬元,下降30.17%,原因是進一步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市三十條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2021年宣城市政法委國內公務接待共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中央、省督導調研檢查組,兄弟市對口單位來宣考察,縣市對口部門來聯系工作,以及招商引資接待。經費使用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安徽省實施細則,嚴格執(zhí)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宣城市市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財行〔2013〕205號)、《宣城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宣辦發(fā)〔2014〕23號)等相關規(guī)定。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21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3.19萬元,下降23.81%,下降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公務用車規(guī)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原因是2021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21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 3.19萬元,下降23.81%,下降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公務用車規(guī) 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主要是用于機關各部門公務出差、基層調研、接待上級領導來宣督導檢查調研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宣城市政法委機關及所屬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