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市)審計局,省直有關單位、省屬企業(yè)、省屬高校,中央及外省駐皖單位:
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號)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2年度正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標準
正高級審計師評審工作采取答辯+評審的方式開展,評審條件依照安徽省審計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審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皖審發(fā)〔2021〕29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見附件1)。
二、評審范圍
在我省范圍內從事審計類工作(含中直及外省駐皖單位)的在職在崗專業(yè)技術人員。
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離退休人員不得參評。
三、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
2022年正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工作將首次采取網上申報及網上評審的方式開展,所有申報材料均需經所在單位審核,并按要求蓋章確認。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2022年8月30日8:00至10月10日24:00。
2.申報網址:http://hrss.ah.gov.cn/。
3.申報流程: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點擊“資訊中心”下方“專題專欄”中的“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入該系統(tǒng)首頁,選擇“職稱申報”,跳轉至登錄頁面,選擇“個人登錄”下方“安徽政務服務網”,輸入相應賬號、密碼、驗證碼進行登錄即可。請按文件要求和系統(tǒng)提示填寫信息、組織材料、上傳提交。
4.申報要求:按系統(tǒng)提示格式和要求掃描上傳。上傳工作經歷條件要提供相應的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書等,且能有效證明申報人擔任項目主審或參與審計項目,以上文件中涉及到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敏感信息的需做脫密處理,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上傳,每個主審項目一個文檔,采用PDF格式。上傳業(yè)績成果條件要包括具備的業(yè)績成果證明,且能有效證明業(yè)績成果由申報人獲得,每項業(yè)績一個文檔,采用PDF格式。上傳研究成果條件要包括封面、目錄、刊頁號、正文,每篇論文(論著)一個文檔,采用pdf格式。評審將以網上提交信息為準,申報人對申報信息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評審所需全部材料,申報人網上申報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等情況,后果自負。
(二)提交紙質材料
申報人員應于網上報名截止日后10日內提交《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每人一式3份),按要求逐級蓋章。并攜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相關證書原件和論文論著原件報送至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審核。
(三)申報審核流程
1.個人申報。申報人將相關材料錄入業(yè)績庫并提交,經單位審核后,再進行職稱申報,導入業(yè)績庫數據,并提交至單位。
2.單位審核推薦。單位在線審核申報人材料,并上傳公示證明及公示材料等。
3.逐級審核??h區(qū)屬單位的按縣審計部門→縣人社部門→市審計部門→市人社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市屬單位的按市審計部門→市人社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省屬及中央駐皖單位直接報送至評委會組建單位逐級審核;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通過后提交至評委會。
4.上傳委托評審函。市人社部門在線審核完成所有申報人員材料后,導出委托評審函并打印蓋章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市所有申報人員);省屬單位審核完成所有申報人員材料后,導出委托評審函打印后由省直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蓋章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單位所有申報人員);中央駐皖單位審核完成所有申報人員材料后,導出委托評審函打印后由其上一級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審核蓋章,經省人社廳同意后上傳系統(tǒng)(委托評審函中含本單位所有申報人員)。
四、材料申報
評審條件依照《安徽省審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見附件1)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評人員需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
2. 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3)。
3.《委托評審函》一份。委托評審由申報人提出申請,市屬及以下單位的,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省直單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無主管部門的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新興業(yè)態(tài)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中直駐皖單位、外省駐皖單位(個人)需要委托我省審計系列評委會評審的,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地相應級別政府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
4.取得高級審計師或高級會計師后《審計業(yè)績成果報告》(2000字左右)一份,申報人簽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5.任現職以來存入個人檔案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
6.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實行聘任制的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還須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證書、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
7.2018-2022年度繼續(xù)教育學習證明。
8.《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見附件4)。
9.取得高級審計師或高級會計師以來從事審計工作或業(yè)務理論研究獲得的各類榮譽證書。
10.取得高級審計師或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來,其審計工作經歷、審計業(yè)務成果和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應符合安徽省審計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fā)的《安徽省審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所規(guī)定的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和成果材料。擔任大中型審計項目或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主審,或主持實施行業(yè)審計或審計調查的,應提供相應的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書,且能有效證明申報人擔任項目主審或參與審計項目。被評為優(yōu)秀審計項目或被有關部門采用的審計成果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1.取得高級審計師或高級會計師以來取得的學術研究成果。
12.由用人單位對申報人任期以來的職業(yè)道德、工作表現、專業(yè)業(yè)績、學術成果等出具的單位推薦意見書。
13.由用人單位出具《單位公示證明》(見附件5),申報人員有關信息和申報材料須在用人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上述材料中,第1項由申報人在系統(tǒng)中申報并逐級提交到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后再導出打印,線下逐級蓋章;第2項至第11項由申報人在系統(tǒng)中錄入上傳;第12項和第13項由用人單位審核時上傳系統(tǒng)(以上材料具體操作見相應操作手冊)。
五、注意事項
1.關于評審答辯環(huán)節(jié)。在評審材料審查結束后,高評會綜合評議之前進行,答辯的方式以評委提問的方式進行,答辯的內容以業(yè)務知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內容為主,答辯按照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分類抽取答辯題目,答辯成績作為申報人評審結果的重要參考。答辯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關于任職、聘任、業(yè)績成果論著、考核等年限的計算。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計算。本次申報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及聘任年限計算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業(yè)績與成果、論文著作等申報材料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xù)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職年限累計計算;2021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本次不得申報。
3.關于大中型審計項目。是指縣級以上政府財政收支、稅收征管,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本級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zhí)行,對涉農、環(huán)保專項資金、社保資金管理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zhí)行情況、科教文衛(wèi)、對外援助資金、外資利用情況,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縣級以上大中型國有企業(yè)、金融機構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大中型企業(yè)財務收支、上市公司、市級以上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縣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市級以上政府部門及所屬事業(yè)單位以及相應的其他經濟單位審計。
4.關于國家級中文核心期刊。正高級審計師評審所要求的“國家級中文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5.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按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號)規(guī)定,完成繼續(xù)教育任務。在申報職稱的最近一個任職周期內,年度繼續(xù)教育平均達到規(guī)定要求即可(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個年度內突擊完成任務。
6.關于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評審。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推薦工作。此類單位人員申報時,用人單位在系統(tǒng)中統(tǒng)一設置本單位崗位核準信息,申報人按要求上傳《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6)。
7.關于操作手冊。個人用戶、用人單位及管理部門操作手冊可在平臺下載。
8.關于評審費用。根據《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高級職稱評審費用每人300元,答辯費用100元,共400元,由申報人報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時到省審計廳財務室交納。
六、評審工作紀律
各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堅持“誰受理、誰負責、誰簽字”,做到逐級推薦審核、逐級蓋章簽字。對違反規(guī)定程序,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對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申報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取消,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參加評審。
七、聯系方式
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聯系人:吳堯、顧海諍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屯溪路272號
郵編:230001